我想咨询下,对日劳务输出,已经面试上,去参加了一段时间的培训,然后培训中心通知我们,日方不用人了,要我们回去. 只把我们所交的费用退回..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外派中心违约,应该补偿我们一定的经济损失,请问国家商务部对这赔偿问题有什么规定吗? 我应该如何去维护我的权益.
是否违约应该看你与外派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外派劳务合同》及该合同的具体约定。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外派中心作为劳动派遣单位,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应与你订立至少2年的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即日方不用你的时候,外派中心应在劳动合同期内支付你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待遇。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去维护你的权益。
2011-01-16 19:23:45
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16 22: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