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7年的时候,本人将单位内部价卖给本人的房子转让给了一个朋友,让他买了这个房子。当时本人与买房子的这个朋友说好了,以后单位在卖房子时,将这个朋友的房子的份让给本人来买,可是后来(2008年)单位在卖房子的时候,这个朋友不仅不让本人买房子,还将本人的房改补贴都贴到这个朋友买的房子上。因为本人在1997年让这个朋友买的房子是以本人的名义,所以本人的房改补贴都在该房子上,导致本人即没有房子又没有房改补贴。根据本人单位规定只许一人一套,可是这个人买了两套,一个是自己的名额,另一个占的是本人的名额。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只想吧房改补贴要回来,求求,指导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