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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161438 - 北京     时间 : 2011-01-17 14:19:18    状态 : 已解决



在1997年的时候,本人将单位内部价卖给本人的房子转让给了一个朋友,让他买了这个房子。当时本人与买房子的这个朋友说好了,以后单位在卖房子时,将这个朋友的房子的份让给本人来买,可是后来(2008年)单位在卖房子的时候,这个朋友不仅不让本人买房子,还将本人的房改补贴都贴到这个朋友买的房子上。因为本人在1997年让这个朋友买的房子是以本人的名义,所以本人的房改补贴都在该房子上,导致本人即没有房子又没有房改补贴。根据本人单位规定只许一人一套,可是这个人买了两套,一个是自己的名额,另一个占的是本人的名额。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只想吧房改补贴要回来,求求,指导指导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如果你们双方当时有协议,可以按协议履行,争取你的权益。如果没有协议,你们又协商不成,你可以诉讼维权。房改补贴本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有权要回。

2011-01-17 14:22:28

邸顺红   [北京]    15010511091

你好:我需要知道一下问题: 第一,该房子是否已经在你这个朋友的名下。 第二,当时卖给你朋友房子时用了你的房改补贴,意思是你这个朋友没有按照市场价值购买该房产。 三,你与这个朋友只是口头说好并没有书面的东西。 因为你所述的比较含糊尚无法做出解答,请与律师具体联系。

2011-01-17 14: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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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表述,以及根据政策法规的规定,这个不动产还是没转入你朋友的名下,至少当初卖的时候,这个不动产是不可能允许你转让至你朋友名下的。根据你的主张,你完全可以针对这个房屋补贴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为不当得利之诉。

2011-01-17 14:30:50

牛增科   [北京]    13811967697

建议带书面协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1-01-18 11:46:41

王华伟   [北京]    15101156836

房改补贴本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如需律师帮助,请来电咨询。

2011-01-18 17: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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