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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后不想给孩子找麻烦?

咨询者 : fa161461 - 北京     时间 : 2011-01-17 14:37:35    状态 : 已解决



我有四个孩子,我居住一个二十多平方米的公房,老伴没了跟小儿子过,去年国家占地拆迁给了拆迁补偿款,购买了房子户主是小儿子,请问律师我百年后其他孩子有权分享拆迁补偿款吗? 只有小儿子的户口跟我在一起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的拆迁补偿款现在已经都购买了房子,房子也登记在小儿子名下,也就是说你将补偿款赠与了你的小子儿。只是补偿款中有一部分是你老伴的,这部分其他子女是有均等的继承权的,你只能就自己份额的补偿款做一份遗嘱,全部留给小儿子。

2011-01-17 15:06:39

王琮玮   [北京]    13466629113

如果房子是你和老伴的,则拆迁款有你老伴一半儿,你买房写小儿子的名,那房子是小儿子,与其他人无关,但拆迁补偿款中属于老伴的一半儿,作为他的法定继承人均有权分配。而属于你的那部分拆迁款,你可以自由决定给谁。如果你已经赠予给小儿子一部分,那么其他人无权要求分配。

2011-01-17 15:51:33

牛增科   [北京]    13811967697

房产以登记为准.如果房子登记为你小儿子的,那么他即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拆迁补偿款支付给你,那么属于你的财产,如你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百年之后,该补偿款属于遗产,子女可以共同继承.

2011-01-18 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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