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同居问题?

咨询者 : fa161535 - 江西     时间 : 2011-01-17 16:30:52    状态 : 已解决



男女双方同居三年未办理任何手续,曾生育一男孩,没有带好。女方三年后提出分手,是否还要走法律程序。女方当初收受男方的礼金是否要退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王现兵   [重庆]    13368109118

因为分手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但是关于孩子的抚养和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法院受理。

2011-01-17 16:38:1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彩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予以返还,法律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17 17:00:11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双方协商解决,不行,财产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礼金要看具体情况

2011-01-17 17:26:2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