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一个亲戚欠我20余万元钱,目前他儿子有一辆汽车,我有权把汽车要过来抵账吗?
你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有权通过法院执行对方的车辆, 《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17 20:21:25
他的儿子与他是不同的民事主体,债务人是你的亲戚,不是他的儿子,不能“父债子还”的。但如果他儿子欠他钱,而他又怠于向他儿子求偿,你就可以直接向他儿子主张代位债权了。
2011-01-17 21: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