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年轻的夫妇,在妻子怀孕时期间,丈夫与他初中时的女同学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并且双方都自愿,但女方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之后女生去了远方,两人也不联系了,现在那个女的回来了,想得到一些补偿。请问律师,这种情况,那个女的能不能拿到应有的补偿?谢谢您。
法律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偶发性关系属于道德问题,法律不予调整。那个女要求补偿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2011-01-17 2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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