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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161854 - 山东     时间 : 2011-01-18 09:25:26    状态 : 已解决



我2010年9月进入一家西餐厅上班,从一开始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餐厅也没有给我买保险。2010年12月我出了车祸,上医院治疗已经花了15万。请问该西餐厅要赔我钱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若你因车祸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该餐厅当然承担工伤补偿责任。

2011-01-18 09:30:08

何江   [甘肃]    13519621347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1-01-18 10: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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