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学生,护理行业,还未毕业,应聘了一家医院,医院虽然还没有和我签任何合同合约,但是要求我去试工三周,试工完后,又要我留下来“帮忙”,由于我又实习结束了,留下来“帮忙”,可医院并没有什么补贴或者工资。听说即使是签了合约,我们考完护士执照(但是还没有毕业)就马上得回医院"帮忙",医院这样子做合理吗?
医院应给予你们适当的报酬。
2011-01-18 14: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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