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9.1.21日被的士撞了,两腿粉碎性骨折,多处软组织受伤。今年的2010.10.31日交警喊我和的士车主,下了事故认定书,他的主要责任,写了调解书,他百分80,我占百分之20,最后达成协议,他到保险公司理赔,一次性给我95000元,写了欠条给我,交警见证签了字盖章,的士车主和我也签字按了手印。问题是到现在的士车主就是不把材料和发票送到保险公司去,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诉讼,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代扣代缴个税了,可以出具有关证明的。
2011-01-18 12:42:00
最好有纳税证明。
2011-01-18 13:36:4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