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未和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我的房子(有房产证)交给了地方政府,政府又挂牌把土地及附着物拍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拆了我的房子,请问开发商有无过错,应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因该把谁当被告
你好!你应该找单位索要赔偿,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029-84503788,西安金度法务,西安市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西区2918室,祝您愉快。
2011-01-19 14:19:43
开发商是通过正常程序购买的,没有过错,侵权人是单位,应招单位索赔。 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李清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709116374 qq:1448163072
2011-01-20 11: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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