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通过朋友认识的,后来经过了解觉得这个人还满实在的,后来他知道我有广发的信用卡就借走用了,欠了一万五左右时,他忽然说自已去外地有事,结果又过半个月就说他在外地把人撞了要赔人家钱,再后来联系不上他了,我自已还不上钱,每月都扣我利息和别的费用,信用度也降低了,就这样过了大半年,我的损失已超过二万以上。忽然又得到他的消息。因为当时也没有让他写借条。所以我和我的一个朋友去他租的房那里找他,他态度不好但也承认欠我钱,我们给他录像了,他只承认欠一万块,我很生气,但是我说那不然就还一万吧,他就带我们去银行取,可是中间他看我们俩个女子也追不上他,所以就跑了 我有朋友看到,所以把他抓住了,他打了两万的欠条,并愿以车抵押,说三天就还我钱,但是现在都一个月了 ,还没有诚意还钱,这期间我又花了好多钱,我想让他把钱给我打卡上他不同意, 而且要我去他家拿钱(只还我一万),后来过两天之后他又说按欠条上的还我,让我去他家,并非要见到车没损伤车内东西不少才给我钱,我说让他把钱打卡上不然就别费话,他说那就让警察找我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