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向你们咨询一下,我的父亲于1965年,母亲于1970年农去世,他俩是农民,无遗嘱,我家就兄妹二人,全是非农业户口,现在我的老家的大队在办理股份制,按照大队的规定我的父母也有股份,我也有几年的股份,可是我哥没有,但是大队在没有告知我,而我哥也没告诉我的情况下,大队就将我父母的股份全部写在了我哥的名下,请问大队这样做对吗、我有二分之一的股份的继承全吗。
你哥的名字是代表你俩的符合,如果你哥不承认,起诉法院作分割
2011-01-19 10:17:08
您好,股份制属于老人的遗产,您是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二分之一的份额。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详情可来电咨询。
2011-01-19 1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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