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我父母离婚,1-2个月后我父亲和一个外地女人再婚。我父亲在婚前现金有大约7-10万元,有自己的股票账户,还有一套公有住房(07年再婚前拆迁,女方没有居住过,且房子没有产权,只有租住权,不能买卖),父亲再婚后和女方搬到外地居住。2010年9月,父亲正式退休,但退休金从未领取过,住房公积金也未领取。2010年12月31日,父亲突然脑梗昏迷,4天后,也就是2011年1月4日,父亲在成都去世了,也未留下任何遗嘱。 现在的情况是,我父亲昏迷后,他的再婚妻子没有及时通知我。我父亲在成都的一多半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是再婚妻子承担的,根据女方的意愿,我将父亲的骨灰带回西安,选择墓地时,也遵从了女方的意愿,且女方交了1000元定金。但是在我和我祖父不知情的情况下,女方又缴纳了墓地的剩余款项。 另外,女方在我和我祖父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父亲的身份证将我父亲的6000多元存款擅自取出,理由是,她和我父亲是夫妻关系。面对这一情况,我和祖父感到十分不解。 请问,我父亲留下的银行存款、现金、股市里的有价证券以及有租住权的共有住房该如何分配? 我和祖父是否有权要求女方拿出我父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将我父亲的各种账户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