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6月大学毕业,和公司签的是1年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但快满两个月的时候公司说不要那么多人了,想和解雇我。我可不可以告他。劳动合同还在公司手上,可不可以要求他一次性付清工资。
您好,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是可以提前三天通知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的。但可以要求其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天一次性足额支付您的劳动报酬!
2011-01-19 15:18:25
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11-01-19 16:48:0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