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华中师范大学的一名学生,我的父亲在广东省海丰县一家砖厂务工。2010年12月31日晚我父亲在工作时的左手中指和无名指第一指节(有指甲盖的部分)被砖机压断,目前已经花费了医药费4000多元。尊敬的律师朋友,如果我父亲要求偿的话应该求偿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若工伤鉴定,我父亲的情况为伤残几级?
申请工伤鉴定,再索赔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1-19 16:51:53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至于赔偿要看伤残鉴定的等级才能确定了。
2011-01-19 16: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