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校一名教师,9月份替领导给上级送一份材料,不幸途中撞车,把对方一名陌生人撞断右手里边的骨头。我觉得我的任务是在学校上课,这个送材料的任务不属于我,我只是给领导排忧解难。到现在不知道给人治病的钱谁出,请指导。
由学校负责
2011-01-20 09:00:52
如果是学校领导安排你去送的材料,则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对第三人所造成的伤害应由学校承担。
2011-01-20 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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