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亲戚前些时候被车撞伤了。交警认定肇事者负全责。现在请问 如果出院后两年内由于交通事故的后遗症死亡是不是属于交通事故致死案件。这方面有什么法律规定的吗? 前些时间深圳有个案例“迷路老人身亡 警方人道补偿18万”。我们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医院证明有规定是三甲医院的吗,小医院的可以吗 如果起诉,请问要准备什么证据。 现在肇事者不交费,我们想为她办理出院手续了可以吗?出院了如果伤者出了问题谁负责任的。 我的联系方式:guangzhou8887@163.com。 QQ: 118044881
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2009-04-08 14: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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