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 结婚后 我贷款买了个房子 房子的名字是我的 当时与男方协议是我付首付 房贷二人共同偿还 可是买了之后他好几个月不给房贷钱 而且声称自己不要那个房子了 我想与他去做个公证 可是他不去 我该怎么办? 如果离婚 房子的持有人是谁?或者是我过户给我女儿的话是不是这个房子他就分不到了? 另外我还帮儿子贷款买了个房子 如果离婚的话 在儿子名字底下的房子 他会分到吗?
既然他声称不要那房子,你们可以做个财产约定的协议,夫妻是可以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如果达不成这个协议,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当然你可以过户给你女儿,只是在一些地方,即便产权证上没有你丈夫的名字,过户也是需要配偶同意的。再说,你的房子是贷款买的,没有银行的同意,你也过户不了的。 儿子的房子他是分不到的。
2011-01-20 09: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