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在公司上班的,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2003年至今公司已累计拖欠我工资8个月及出差费30000元,也不给我结算。我去过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公司给劳动监察大队说公司没钱。他们也没办法。这事就搁置。现因为我要工资,就给我无限期放假,但公司90%的员工在上班,我们放假也没有最低生活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等裁决下来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11-01-20 1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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