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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方无营业执照 发生事故?

咨询者 : cmyk820 - 河北     时间 : 2011-01-20 15:12:31    状态 : 已解决



2010年5月到工厂上班 对方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开工了 是做压缩板的 计件工资, 2010年12月早上不小心把右手大拇指碰伤,住院10天 由工厂出钱,现在他们不赔钱 ,我到仲裁去了 他们没有营业执照,不予受理 ,要到法院,我要怎么起诉,现在看来应该是7级伤残 ,可以申赔多少钱合理,请帮助我 我这里有国家的法律条文什么的,但看不懂,所以不要再把那个发出来 请帮我算一下各项损失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非法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金 的标准为: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一级伤残16倍、二级伤残14倍、三级伤残12倍、四级伤残10倍、五级伤残8倍、六级伤残6倍、七级伤残4倍、八级伤残3倍、九级伤残2倍、十级伤残1倍。受到事故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具体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和你所在地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出,这两项你自己应该能弄清楚的。

2011-01-20 15: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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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详细咨询,有很多解决途径。

2011-01-20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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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是邯郸律师,如果你是当地人比较方便的话,请到我所面谈,商定诉讼事宜。维护你的权益。

2011-01-21 1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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