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学生,为了将来考取艺术院校,在酒吧当歌手,不但能增长舞台经验,而且还能挣取些外快,为家长减轻上艺术院校后的高昂学费的负担。但不幸在工作期时不幸被酒鬼无意打伤,住院治疗20多天,酒鬼不愿赔偿学生损失,学生已经申请法院裁决,因为是勤工俭学,请问能否得到务工赔偿?如果赔偿需要学生提供哪些证据?
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你还在勤工俭学,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2011-01-20 16: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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