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的皮卡车发生车祸,跟一辆摩托车相撞,两车都有损坏,对方驾驶员轻伤住院。目前事故认定书没下来,我已经垫付了15000医疗费,对方没有出示任何治疗发票。还要求继续增加金额。双方无法协商,交警部门说需要对方同意,才能提车修理,请问有这个规定么。目前这个情况。我有这个责任需要全额垫付他的医疗费用吗?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做
提供担保后才能解除扣押。
2011-01-20 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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