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紧急求助!!!有关门市房租赁和押金的问题?

咨询者 : shenryc - 辽宁     时间 : 2011-01-20 21:58:05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之见经营一个饭店,现在转兑给了别人,房子是租的,和房东的合同上签的是不准私自转租,不过现在兑给别人也是我们三方重新签的合同,也就是说是经过房东的,我有两万块钱押金在房东手里,现在我跟他要押金,他不给,然后打电话也不接了,他说我违约了所以不能给,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算不算我违约,我应不应该要押金,如果他不给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焦守弘律师   [辽宁]    13889250167

你没有违约,按现行法律规定,对方同意的视为重新签订合同,退一步讲,按合同法规定,对方知道你转租后在6个月内不主张权利,就丧失诉权了,为此,你可以向对方索要押金,未果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1-01-21 09:11:3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田洪涛   [北京]    13521944200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收取了你的押金,你有权利要求其返还。

2011-01-20 21:43:07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如果房东同意转租,这方面你没有违约

2011-01-20 21:45:0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