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朋友爸骑摩托车(无驾照)撞伤了人,当时交警协调未果,到2010年两家私下协商,由于价格未谈笼又未果,他们寻求交警,结果判定他爸无证驾驶,负刑事责任!1-3年刑期!望律师给予解答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并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实践中,应积极为被害人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争取从轻从罚。
2011-01-20 22: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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