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 注明我承担主要责任 对方承担次要责任 一切赔偿费用由我承担.我的汽车维修费用也由我自己承担 我已经当着交警的面把赔偿金额给对方了。 而且已经签了收到条。 但是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 只承担我百分之七十的理赔。 而且说物价公司给的赔偿定价不合理。本来一件衣服物价公司给赔偿560元。 他们只给我100元的。 请问这样合理么?
差不多,保险公司有道理,当时你赔偿时如果与保险公司商量就好了
2011-01-21 07:42:45
你可以和承保你的车辆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纠纷为案由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相信结果你会满意。
2011-01-21 08:56:47
如果你对赔偿不满意,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2011-01-21 17: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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