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的公司一直拖欠我2010年9月份的工资,多次去要公司都以各种理由不给。结果一怒之下我申请了仲裁。仲裁一波三折,因为我工作所在地是南开区,但企业执照上写着办公地址又是西青区东姜井,而户卡上注册公司地址又在武清区。因此在仲裁的时候哪里都不受理,推来推去。结果,到了西青区好容易受理。 仲裁开厅的时候,公司根本没有人到厅。就是缺席开的厅,最后仲裁我胜。等到结果出来十五天一直没有人找我,我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今天收到电话,法院那边说公司在南开中级法院申请了撤销仲裁。 垃圾公司太缺德了,故意不想给钱。听说,他们现在正在处理公司的东西,公司这个月底有可能就倒闭了。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办??请律师们详细的说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