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爸爸即我的公公因婆婆去世后再婚,后妈带来了一儿一女,在他们的操办下,都已成家,还给那个儿子买了一栋70多平米的房子,而我老公是父母留下的旧房子。在我们结婚前,公公和后妈在旧房子前面的空地又新建了房子,房子的建房证上是我公公的名字。(旧房子面积约80平米,新房子建房面积180平米。)房子现在接近拆迁,不知道按法律上来讲我老公能分到多少?还是以我公公的字据为准?字据是否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有效?建房证上的名字可否过户给我老公?(不过这应该不可能,建房证在我后妈手中)另外:现在虽然没有土地所有权,但我公公原来是乡下人,是因为我婆婆的关系才迁到此地,才在里安家,这是否对我老公有利?
你老公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他父亲的遗产。 字据不需要公证。 不影响你老公享有的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09 14:24:32
您如果在北京,最好当面详细说明一下,我们可以给您做一个详细的分析,但应当研究各种证据材料。法制进行时王忠新律师解答:13611375822
2009-04-09 1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