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于2007年4月结婚(由于男方法定年龄不到,只是摆的酒席),在2007年5月初时夫妻两人用结婚时收的礼金一起购买了一块宅基地204平米,5月底时修建了一平房。男女双方于2007年11月06日领取了结婚证。我想问 一下,现在这房屋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现在夫妻离婚的话,该怎样分配。谢谢
你好:该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
2011-01-22 22:18:3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