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1.1.17日在三元里大道口的一间鞋店G+1时尚生活馆购买了一双鞋子,但第二天穿上不久就发现后脚跟很痛,脱下一看发现居然红肿了,用手按压鞋跟,发现明显凸起,于是19号拿着保修卡回去商店保修,当时店员表示过2天可以致电本店查询取鞋,但22号致电却被告知无法补修,也不肯退款,说给5块让我们自己到街边去补,当时我们听到都无法置信,刚买了一天的鞋子,就出现问题,很明显是产品的质量出问题,应该无条件退款给顾客或维修好,他们这样的处理对吗?我应该如何维护我消费者的权利?
可以向消费者投诉解决,也可以向工商局相关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1-01-26 22: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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