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烟花爆竹公司隶属武汉供销社,每年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户必须要求在武汉烟花爆竹公司进货,而且进货价格贵得离谱,退货条件苛刻。在2008年时熊猫烟花公司在武汉成立分部,熊猫烟花的价格优惠质量好而且退货条件很好,对于商户肯定很倾向熊猫烟花,在北京熊猫烟花都能销售到了武汉就不能销售了?他们就变成了不正规渠道了?武汉市相关部门对于地方的保护要求商户必须在武汉烟花爆竹公司进货,必须履行霸王条约,请问这违反了反垄断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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