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说合同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我的,我在上面签字了以后,又将其打印了发给了我的编辑。 本来是说好的要她那边签字好了以后再发回来给我,可是到现在都没有回应。 我想请问,我们的这份合同还是具有法律效用的吗? 如果他在上面再增加一些条款的话,是不是还具有法律效用呢?
答:合同必须双方签字或盖章才成立的。对方任意加改合同条款无效,合同一般应一式多份。
2011-01-23 11: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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