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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定性?

咨询者 : fa165240 - 黑龙江     时间 : 2011-01-24 16:15:26    状态 : 已解决



我儿子17岁 由于年少无知 经朋友撺掇 伙同其他人与另一伙打架 其中有伤者 打架人数居多 17岁以下未捕 其他10多人拘押 至今5个月没有结果 正常情况下还要多久才能回家 是办案太拖拉 还是程序繁琐 互相推诿 让正在成长中的孩子必须长久拘押 是法律就该如此么 犯错认错 犯罪认罪 这样虽然惩罚了犯罪 同时也毁掉了孩子的精神 我不知道出来后孩子是否还正常 这样的惩罚会过重吧 这是中国法律想得的结果么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你儿子已经到了该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了,这次也许是个教训,不然以后再出现夺人性命的事就追悔莫及了。

2011-01-24 16:23:04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2011-01-24 16:23:06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刑法规定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您的孩子已经17岁,如果犯罪则按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不过法律又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一般也设有未成年人犯审判庭,与成年人犯罪分别处理,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挽救宽大的特殊对待,由于你孩子是团伙犯罪,为了查清犯罪,这种情况下一般都延长羁押期限,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

2011-01-24 16:24:52

卢慨   [黑龙江]    18745059059

多人参与犯罪,往往互相推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侦查机关会更认真地去甄别谁的责任更大,所以侦查时间肯定会长一些。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协助你处理此事。

2011-02-02 14: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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