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两家人发生口角矛盾,对方家的妻子告诉老公,然后他们老公就手上拿着一根直径5公分左右,1.5米长的铁棍子,朝我和二位伯伯冲过来,上来就是一棍子刺过来,被我伯伯接住了,然后他有掐住我伯伯的脖子,我见状,一怒火上胸头,朝那个人的头上干了一拳,他马上反应过来,撇开所有人,直接往我鼻梁左侧干了一拳,我鼻子流了血...然后去了警察局,这算是什么行为?算是斗欧案件还是??自卫?
答:你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不是斗殴。
2011-01-24 16:35:43
应属正当防卫
2011-01-24 16: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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