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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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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婚姻,看到的好心律师停下帮帮我?

咨询者 : fa163331 - 河南     时间 : 2011-01-24 19:00:20    状态 : 已解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重点:我们没结婚证,但同居一起过了一段日子,由于各种问题我要离开,请问该怎么做

  最佳答案

丁光华律师   [河南]    13137357799

这应当属于彩礼,是需要返还的。

2011-01-25 07:53:54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同居不算正式婚姻。不知道给你多少?你有能力还吗?

2011-01-24 18: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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