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10月14日,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肌肉损伤至今未能正常上班。我从事两个职业,都是非常自由的,一个是人寿保险、一份是保健品。我这两份工作做的都不错,可是这一伤却不能正常的去工作了。这次去交通大队处理事情,却按医院给我开的休假条来预算误工费。休假条只有一个月的,可是我三个月都没上班了,现在腿还肿,不敢走太多路,要不腿就疼得受不了。我的2份工作,只有保健品公司给开了务工证明,一个月只有1000多元,保险公司不给开误工费,因不是员工制而是代理关系。今天去交通队了结这件事,却告知只能拿到1000多元的理赔,1000多元这几个月连我的生活费都不够,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我想咨询一下在处理! 哪位帮下忙,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