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在工厂(上海浦东新区合庆镇)干的活比去年多了四分之一,今年(2010年)工资和2009年一样(月工资2000元)。我想叫老板加工资,假如在加工资的时候跟老板翻脸咯。老板要辞退我,我能不能得到补偿?(我在这厂干了13年)
能!我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工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假如用工单位因此提出辞退,您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争议之诉,要求裁决终止劳动关系(即辞退)行为无效,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1-01-25 2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