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过名 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 将改后的名字写在户口本曾用名那一栏 我是学生 学籍上是“曾用名” 现在要办身份证可否用“曾用名” 而不是改之前的名字?
不能用曾用名,只能用户口本上的现用名的。 实在不行就提起行政诉讼吧,以有过错的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2011-01-25 21: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