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一楼一直用于经营饮食店,有营业执照,在契税证上属于经营性用地,并以此交税。但房产证上并没有记载一楼为经营性用地,若拆迁的话,可以认定一楼为经营性用地吗?若不能,现在有何补救办法? 2:我家的第三层是6年前加盖的,房产证上没有记载,若拆迁时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是否可以用比市价更低的价格,买取第三层的相应面积? 这里先谢谢您的回答。
答:一楼是饮食店,事实上也有营业执照和契税证,因此可以按照经营地来补偿;三层可以按产权调换来解决,就看协商了。
2011-01-26 09: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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