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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纯属意外?

咨询者 : fa166018 - 山东     时间 : 2011-01-26 10:27:46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大家好:今年夏天我在外地打工,洗脸时往脸上泼水的时候曲肘碰到一个工友的耳朵上,当时带他做检查医生说是耳膜破了。后来看病一共花了2000多元,我先后给他1200多元。请问律师我在这件事情上应该负多大责任?应该补偿他多少钱?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韩明   [天津]    18920580866

有没有打逗呢?看具体情节来判断对方是否有过错,否则你应承担全部责任。应该赔偿除医疗费用外,还有交通费用、误工费用等。

2011-01-26 10:39:18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你全部责任,洗洗脸也能伤人,你也太厉害了

2011-01-26 10:50:11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在正常的情况下,你在从事民事行为时,有相应的注意义务,要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伤害到其他人,同时,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义务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害。在你所说的事情发生过程中,应该说对方也应该注意,所以具体的责任划分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2011-01-26 1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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