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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争议?

咨询者 : fa166499 - 江西     时间 : 2011-01-27 10:03:54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以前买了一块山地有4亩多,还有1953年当地瑞昌县民政府盖的公印,是做祖坟山用的,后前几年被国家收回,只给了迁坟的钱(每座坟200元),未给土地补偿,请问我还能要求补偿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时间太长了,也许很难了

2011-01-27 10:11:39

韩明   [天津]    18920580866

我国早就废除了土地私有制,53年那个时候的私有土地早就被后来的人民公社制度成为集体所有土地了。1953年那个土地证没有法律上土地所有权的意义了,可以作为收藏物。没有土地所有权,是不能要求补偿的。

2011-01-27 10: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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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太长,估计很难。

2011-01-27 1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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