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签了个婚前协议,但是一直都没结婚;当初写是因为怕结婚手续麻烦,所以就弄了个协议来约束彼此;因为他是马来西亚人,我是中国人;婚前协议里面写了:如果任何一方出轨或者提出分手,需要支付另外一方50万美元的精神损失费和生活费。现在他出轨了,而且还提出分手了,这样的协议有用么?
该协议是依法成立的,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27 13: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