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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财物被盗,出纳有责任吗??

咨询者 : fa166659 - 江苏     时间 : 2011-01-27 15:36:25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家单位的出纳会计,平时负责单位现金的收付。单位没有保险柜,每天下班前,如果我手上有大额的现金就会存进银行,只留一部分备用金带回家,第二天再带过来。2010年12月底,我将4900余元备用金带回家后,当夜家中遭窃,备用金及自己家中现金均被盗走(警察来勘察过现场,也留了口供)。现公司要求我赔偿这部分被盗现金,请问,我应该负担这赔偿责任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将公款带回家中存放,违反会计制度规定,你是有责任的。但单位财物保管制度混乱更是主要原因,单位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1-27 15:41:46

张建勇   [山东]    13805366981

公司有责任,你也有责任,完全让你赔偿不行,

2011-01-27 16: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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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

2011-01-27 20: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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