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属于拆迁后赔赏的房子。6层楼,我住楼顶。当时开发商说楼顶所有权归顶楼用户,但没有书面说明。由于是倒迁房没维修资金,家里屋顶漏水都是自家出钱维修,为了防止楼顶漏水我在顶楼建了个顶棚,并把上顶楼的门上了鎻。不知这样做合法不。如果不属于自己楼顶漏水可否向楼下用户要维修费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楼顶应属于全楼业主共有,屋顶防水在工程竣工之日起5年内由施工单位保修;5年后发生维修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如果没有维修基金应由全体业主共担。
2011-01-27 20:00:38
2011-02-02 1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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