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因在公司聚会帮朋友说话.那人怀恨在心,前两天那人找了几个社会上的混混报复我弟,情急之下我地拿起水果刀砍了几下,将其中一人小手指韧带割伤。时候那人先报警。..现在住院花了将近10000元的费用....这属于防卫过当吗?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如果属于防卫过当医药费应该由我们全部承担吗?谢谢
前些日子已回复过
2009-04-17 10:20:42
你好 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得看当时对方殴打情况,对方是否携带凶器等情况综合考虑,如果属于防卫过当也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建议聘请律师或咨询律师
2009-04-17 10: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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