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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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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纠纷?

咨询者 : fa167036 - 山东     时间 : 2011-01-28 14:13:30    状态 : 已解决



妈妈去市集买东西,在回来的路上与长年不合的大爷打了起来。我和姐正好看到也打了他,当时他报警了,警方说如果原意可以做鉴定。他当天下午就去了,我们不知道,晚上回来觉的没事,就商量私了我们就给他陪理。买了等西酒和奶,去了以后他说没是就这么了了。所以我们也没去做鉴定。五天以后派数所打电话说鉴定出来了,让我们去是轻微伤,找了说是人去说他说好要200块钱就把这案子去销了我们说好。可是第2天他又反回了,说要弄死我们一个说反中他都这个岁数了。请问律师我们用该怎么做现在我们家都不安。怎么才能把这案子了了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宗伟   [天津]    13820192510

涉嫌聚众斗殴,不知派出所是以那种罪名立的案,如是聚众斗殴,因该案是公诉案,不能私了的,但民事赔偿部分可协商。

2011-01-28 14:27:00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协商解决吧。否则,要赔医疗费等。 公安部门还可以拘留你们、罚你们的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11-01-28 14:48:58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协商不成的,让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1-01-28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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