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45岁)和男方(48岁)是1985年结婚,后来生育了一子(23岁)一女(18岁)。两人大概1998年下岗,男方下岗之后就没有去找工作,也没有想办法。而且男方喜欢打牌赌博,还欠债不少。没有其它办法,1998年女方最后决定自己出去广东打工,用来抚养小孩。 因为女方没有文化,在外面挣钱很辛苦。每次挣了一点钱,就被男方要求寄回去抚养小孩和家庭开销。实际上每次寄回去的钱,有相当一部分都被男方拿去打牌赌博了,后来情况越演越烈,家乡又开始流行六合彩,男方自己不做事,反而越赌越厉害,到处欠债,开口找女方要的数目越来越大,女方没有办法,男方竟然动手打人。 2004年,女方决定离婚。男方不同意,后来改口说给10万或者15万现金就离婚。女方这些年来所有工作的收入都给了男方,根本没有钱,所以也没有办法。当年,女方也没有其它办法,就干脆偷偷去了上海,打算找份工作,挣一点钱养活自己和小孩。因为担心男方来上海纠缠,就一直不敢回家。后来因为条件所限,只能找份保洁或者厨房的工作,拿的是最低收入,每个月除了吃饭,租房,剩下来的就寄给小孩读书。 现在小孩都成年了,再加上分居这么多年,我觉得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想早点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想申请离婚。因为担心男方无理纠缠,或者要求一笔根本拿不出来的数目,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好不好办理? 从提出申请到正式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最后,想问一下需要多少律师费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