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经济补偿金?

咨询者 : fa167093 - 广东     时间 : 2011-01-28 16:07:49    状态 : 已解决



在某公司上班11天,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有规定一个月内签订即可,其实是签了,但是还内有盖章发给我),公司突然取消我的岗位编制,让我做基层员工,我不同意,公司让我办手续,提出离职,在离职申请上写了因个人原因? 这样还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11天可以拿多少?是不是半个月的工资? 是按基本工资发还是怎么发的?有三个构成部门,基本工资很低,职位津贴很高的设计,那该怎么计算啊? 急处理!!1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程建锋   [广东]    13751135696

你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是因为你自己提出了辞职;但根据你工作的天数,公司应该给你发相应的工资。工资和津贴都应该算。

2011-01-28 19:27:5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