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与妻子离婚,实在不能过了,请问一下,我们曾买过一套房子,合同上写有两个人的名字,当时出资情况是,对方19.5万,我出资15万,其中我的一笔2万是表妹在场存在妻子卡上的,还有一笔2万块是我拿的现金,存在妻子卡上的,另有11万是在我的银行卡上,然后所有的交易都是在POS机上完成的, 请问,如果对方有异议,我要怎么去举证才有效?谢谢!
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08-09-18 16:47:39
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后买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一半所有权,对方出自多,由对方举证即可
2008-09-17 21:07:07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09-04-03 0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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