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 我爱人的公司是外资公司的office,在5月份准备撤销。 我爱人现在刚好怀孕有2个月,该公司今天提出补偿2个月工资的赔偿。(注:我爱人的合同为两年,有效期到明年的4月份)。 ----对于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处理最合适?怀孕期的补偿应该怎么算? (注:我有位朋友讲,这个时候的赔偿,可包括下面4项: 1、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工资补偿;2、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补偿至哺乳期结束;3、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因生育保险未及时交纳的生育补贴。----不知道他的说法是否正确,是不是还有没想到的?)